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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估结果的通知

招生政策    2025-07-29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估的通知》(教办职成〔2025〕84号)要求,我厅严格按照学校自评、专家组线上评估和实地评估等程序,认真组织开展了部分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情况

  本年度评估共涉及高校27所,经综合评定,河南工业大学、安阳工学院、黄淮学院、河南工程学院、新乡学院、郑州师范学院、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商丘学院、安阳学院、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焦作大学、漯河食品工程职业大学、南阳职业学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濮阳职业技术学院、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郑州城市职业学院、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北京交通大学等25所高校评估结果为“通过”。郑州工商学院、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申请不参加本次评估。

  在本年度评估中,各高校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各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制度基本建立,在办学方向与定位、办学条件、教学管理、质量监控等方面总体符合要求,能够较好地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相关工作,但仍存在教学管理不够规范、信息化管理水平较低、人才培养质量有待提升等问题,影响和制约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结果运用

  通过评估的高校可继续在河南省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在异地(异域)备案设立校外教学点开展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申请不参加评估的高校将由我厅根据高校的申请原因采取停招、停办等措施。

  我厅委托河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向各受评高校逐一反馈评估意见,请各高校按要求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个别存在较多问题的高校,将下发整改提醒函,相关高校在收到整改提醒函后1个月内提交《整改方案》,6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形成纸质《整改报告》,加盖学校公章报送河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省教育厅将根据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抽检。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以评促建导向。各有关高校要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原则,认真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科学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提高。

  (二)落实办学主体责任。要强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公益属性,科学论证专业设置,充分发挥高校办学资源优势和办学特色,使专业设置更加符合时代和市场的需求。落实教育部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环节的要求,开足开齐开好思政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维护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声誉。

  (三)提高数字信息化水平。采取自主开发、购买或租用教学管理平台,开展教学监督和学情信息采集,有效适应数字化教学管理需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对于学校自主开发网络课程占网络课程总量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持续建设体现本地本校特色、满足学习者需求的优质网络课程资源。满足学习者多元化、个性化学习需求。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各举办高校要保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配齐学习管理服务队伍,使之与招生规模、办学声誉相匹配,建设一支职称结构合理、双师比例较高、掌握成人教学规律的教师队伍。

  (五)切实有效加强监管。省教育厅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全过程监管服务,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主办高校教学评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检查为抓手,引导高校围绕区域和行业人才需求,合理布局校外教学点、设置招生专业,提高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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